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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两次驳回今日头条对华人头条商标的指控

来源: 西非在线  日期:2023-04-26 23:00:02  点击: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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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肆虐全球3年,华人头条作为国际数字化融媒体综合服务平台,在面临所有数媒共同难关的同时,还因为所注册的“华人头条及图”商标,先后两次被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难,所幸最终均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正当权益的坚决维护。

华人头条于2015年5月在阿根廷首发上线,迄今已在70多个国家设立了140多个站点,拥有1000多人海外传播团队,旨在帮助海外华文媒体从线下向线上转型升级和为全球华侨华人侨眷侨属提供信息服务。

2017年9月21日华人头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注册“华人头条及图”商标的申请,于2019年4月6日通过了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42期《商标公告》上。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认为“华人头条及图”与其所注册的“头条”“今日头条”是“近似商标”,污称华人头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存在“恶意复制、仿冒”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迅速展开调查,组织权威评审,认定“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存在一定区别,故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及误认”“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证据不足”。决定对“华人头条及图”商标依法准予注册,注册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

2022年1月28日,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抖音视界有限公司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华人头条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这份请求书在重复提出异议时的理由和污称的基础上,追加指责“华人头条及图”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受理后,经较长时间答辩和审理,于2023年3月23日发布裁定书,认为双方商标“并存于市场,相关公众稍加施以注意力即可区分”,被申请人商标经3年严格审查,不存在“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被申请人商标本身也不存在欺骗性”。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被申请人商标“存在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形”。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做出裁决,维护了“华人头条及图”商标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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